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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18全站app 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益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5-0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新利18全站app 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公益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公益项目,是指按照教育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的各项社会捐赠公益活动。

第三条 公益项目的开展,确保合法、合规,要充分体现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要实现预期目标,要发挥相关各方的作用,并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 项目类型

第四条 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和捐赠者的意愿,明确捐赠金额、方式、用途、时间、管理等内容,签订捐赠协议,设立捐赠项目。

第五条 根据捐赠项目性质,分为以下类型:

1.校园建设:支持教学与科研设施的建设、改善,包括建筑、景观、绿化美化等基建项目;资助信息网络、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各类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等。

2.学科建设:资助基础研究、教学研究,扶植课程、学科和实验室建设的各类学术科研项目;奖励高级别科技论文和科研成果;培养高级别项目和奖项;奖励学生高质量学术成果。

3.师资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师资队伍建设;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交流活动;奖励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

4.学生培养: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各类奖学、励学、助学项目;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学习及参加各类国际交流项目;鼓励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学生就业创业项目;支持各类学生活动项目,如: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者、学科竞赛项目等。

5.学校发展:由学校自主决定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项目。

6.其他旨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捐赠项目。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基金会秘书处负责监督和管理所有捐赠项目,主要负责指导项目受益方完成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督、总结等工作,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捐赠项目的执行情况。

1.按照捐赠项目性质立项,并对捐赠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定期对捐赠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项目执行中调捐赠者和具体实施部门的联络沟通,保障捐赠财务的使用效益。

3.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捐赠用途或变更项目实施进程的,应按照“及时沟通、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

4.及时向捐赠者汇报捐赠款项的使用管理和捐赠项目的执行情况。

5.捐赠者有权对捐赠款项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征询、监督,基金会应如实反馈、积极配合。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新利18全站app 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经新利18全站app 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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