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上级党委统战部门和校党委工作计划要求,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统战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并草拟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贯彻落实党委的有关决定和指示,检查落实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了解、熟悉和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按照上级党委和统战部的要求,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传达党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注意调查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尽力为他们解决存在的问题。
3.支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帮助民主党派紧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和活动。
4.协助校党委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协商学院的重大事情,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5.协助党委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6.做好各级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大代表的推选、管理和服务工作。
7.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工作,做好宗教方面的有关工作。
8.做好归侨、侨眷、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工作。
9.积极主动地与统战对象广交朋友,成为党外人士的知心朋友。
10.建立健全统战工作规章制度。
11.做好上级统战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