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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18全站app 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9-17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教育厅《山东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鲁教安字[2018]14号)精神,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和下半年学院安全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及近期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严明安全工作责任,严查校园安全风险,严除校园安全隐患,加快建立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确保下半年特别是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学院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行动的重点内容

(一)全面排查学院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校园安全事故追责问责、严肃惩处安全工作责任制失职失责或渎职行为。

(二)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强化推动学生安全、校车安全和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围绕假期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安全、校舍安全、卫生防疫实验室安全与废弃物处置等问题,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三、集中行动时间安排

(一)部署实施阶段,9月3日—9月30日,对照《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教安字[2017]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8]7号)和学院关于危化品管理、防汛工作、安全责任制、平安校园提升年的一系列文件的要求,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排查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完成时间表,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

(二)检查验收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结合省政府和教育厅的巡查,学院成立集中行动验收组,对各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全院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成果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回头看”,结合上级部门的督导检查,巩固前期行动成果,建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对安全建设短板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领域,进行再整改,严厉惩处失职失责或渎职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四)总结与行动延伸阶段,12月1日—次年1月31日,结合省安全生产考核等工作以及年底节假日集中、雨雪天气发生概率高的特点,突出抓好假期安全教育、外出交通旅游、消防安全、集体活动等重点领域工作,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学院统一部署,将此次集中行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隐患问题、安全短板和薄弱环节,查找和解决安全工作的盲点,明确整治责任,制定排查整治时间表。

(二)强化协调推进。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秋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建立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到人,增强风险管控的针对性、操作性。学院将于10月中旬对集中行动重点内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适时召开协调会、通气会,对集中行动进行督导,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对大快严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做好宣传教育,动员师生员工关注校园安全建设,发现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各二级学院要重点做好新生入学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宣讲,有效提升在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请各单位于10月8日前将本单位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保卫处,报告中要注明各类隐患整治的责任人、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Baoweichu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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