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2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的人员。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面试。
二、时间安排
6月13日—6月19日,申请人员(含符合免面试条件人员)登录面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dgspxpt.gspxonline. com/)提交面试申请。
6月28日前,系统公布各面试点面试工作方案,申请人员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7月1日-7月2日,集中组织面试,具体以系统中我校面试工作方案为准。
7月5日前,系统公布面试结论。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及时通知到本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面试。因错过报名时间、报名信息有误等导致不能参加面试和无法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责任自负。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得申报参加学校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等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2号),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萍萍
联系电话:66778557
人事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