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目录> 财务资产> 正文
新利18全站app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10-18 浏览次数:

新利18全站app 文件

齐鲁师院字〔2012〕128号

新利18全站app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参照《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鲁政办发〔2002〕55号)、省教育厅《省级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2〕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各单位经费除日常行政办公经费和教学业务费以外,具有专门用途的各项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专项培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科研、引进人才费用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所必需的经费等。

第三条学校对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从项目申报、立项、执行到完工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 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为项目审查、立项、实施和考核领导小组。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五条各单位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财力状况,遵循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科学论证、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所申报的项目从实施背景与必要性、实现的预期目标或效益、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方案和项目支出预算等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格式编制项目申请书,随年度预算一并上报。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六条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内各单位提出的立项申请进行可行性研究、必要时召集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论证,提出对立项申请的具体意见,上报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第七条项目立项批准后,学校财务编入年度预算,做为预算执行的依据,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八条学校对项目实施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通过的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

第九条项目负责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和资金用途。

第十条因特殊原因年内确需新增、变更、撤销项目或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的,必须报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调整预算。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审计部门要按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审计条例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招标、实施、付款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纠正,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与学校领导。

第十二条学校对项目实行追踪问效制度,即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专项资金项目目标效益进行评价。检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单位是否按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益,跨年度的项目是否按照总体建设计划实施以及后续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编写项目完工报告,需要审计的项目必须提供审计报告。手续齐全财务处方可办理结项手续。当年未完工的项目要说明执行情况及原因。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标准格式见《新利18全站app 项目申请书》(附件)。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新利18全站app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申 报 日 期:年月日立 项 申 报 说 明

1.按照《新利18全站app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在申请专项支出预算时,均须由项目申请单位组织填制此表。此表一式三份,财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单位各留存一份。

2.本表是进行项目预(决)算、支付项目款项、项目考核的依据,应认真组织填写。

3.大型项目应附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报告一般由项目负责单位组织编制,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编制。

4.预算批复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编制《项目用款计划申请》报财务处审批。符合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符合招标要求的项目由学校招标办组织实施招标。

5.学校财务处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会同纪检审等有关部门从项目申报、立项、执行到完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一、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二、项目实现的预期目标或效益

三、项目主要内容、实施方案

四、项目支出预算

共计 万元

五、项目资金来源

六、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七、分管校领导意见

八、财务部门意见

九、分管财务校领导意见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新利18全站app 院长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印发



上一篇:· 收费信息公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