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入我校工作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调出单位开具的《同意XX同志调出的函》;
2、《干部调配审批表》一式两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若欲将户口迁到我院(东关大街派出所),则填写此表);
4、省人社厅盖章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此表一般应保存在个人人事档案里);
5、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的复印件;
6、不能造成夫妻两地分居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复印件,配偶在济南工作的证明材料等)。
注:《干部调配审批表》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的空白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请将表格发送到人事处邮箱qlnu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