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掘和利用社会美育资源,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6号)和《关于开展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17〕5号)文件要求,决定建立“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并开展资源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在音乐、戏曲、舞蹈、曲艺等舞台艺术领域,以及影视表演、美术创作、工艺美术设计等相关领域中,主要从事艺术创作生产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民间工艺大师或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业绩突出,成果丰富,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工作责任感强,热心艺术传承与推广;
(四)身体健康,具有必要的履职能力;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中45岁以下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二、推荐专家数量
在同一专业领域推荐专家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三、推荐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单位应对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拟推荐专家本人填写《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入库专家推荐表》(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资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人事处人才科。
(二)各部门、单位应对本部门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连同《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入库专家推荐表》,于6月16日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不得推荐报送。
(三)专家入库。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各高校、各艺术团体(机构)推荐的专家人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单位和专家本人。入库专家每5年更新一次。
四、入库专家职责
指导大中小学美育教学、艺术实践、艺术展演等活动;参与美育工作示范校、优秀学生艺术社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等项目评定工作;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到大中小学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开设专题美育讲座;承担美育研究课题等。
报送地点:章丘校区后勤楼310室
联系人:柳老师
电 话:66778380
邮 箱:qlnurck@163.com
附件:
1.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专家推荐表.doc
2.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3.关于开展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17〕5号)
人事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