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4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314号)规定,现就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国国籍;
2.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3.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4.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规定条件;
5.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推荐选拔条件及选拔数量
(一)基本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业绩条件
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第二章规定的。
(三)选拔数量及要求
经学校组织评选后推荐2名,其中包含1名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选。
三、材料报送及工作安排
(一)推荐人选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第五条)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附件3),可
根据个人所填内容自行调整格式;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
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
6.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内容)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目录等主要内容);
7.SCI、EI、ISTP收录证明等;
8.其他符合附件1第二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报送工作安排
报送时间:2017年11月22日(周三)下午4:00之前。
报送地点:人事处310室(章丘校区后勤楼)。
联系人: 姜老师
联系电话:66778380
因推荐人选需公示5个工作日,报送时间紧迫,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对待,积极组织好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附件: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43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314号)
3.《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新利18全站app 人事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