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6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高等教育学》、科目二《高等教育心理学》和科目三《综合》(包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大学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等),每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均为50分钟,每个科目包括70个单选题(每题1分)、20个多选题(每题1.5分)。科目三考试时间为70分钟,包括80个单选题(每题0.5分)、30个多选题(每题1.5分)和30个判断题(每题0.5分)。
(二)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试方式为机考,共组织2次考试。
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22日,设置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5个考点。
考点 |
考试时间 |
山东师范大学 |
10月21日—22日 |
曲阜师范大学 |
10月21日 |
烟台大学 |
10月21日—22日 |
潍坊学院 |
10月21日—22日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1日—22日 |
第二次考试时间为11月25日—26日,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设置考点。
第一次考试和第二次考试的考点,学校不作统一要求。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具体详见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说明》。有科目不合格者可参加第二次考试。两次考试结束仍有科目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及所有科目考试。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免试条件和所需佐证材料,因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规范、相关信息有误或不符合免试条件等情况而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申请
考生登陆“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考试申请,完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的方能提交。第一次、第二次考试申请时间分别为9月28日-10月7日17:00、11月3日—8日17:00。符合免试条件、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报名与网上缴费
通过学校审核的考生登录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和网上缴费。第一次、第二次考试报名缴费时间分别为9月28日-10月9日17:00、11月3日—10日17:00。
四、参加考试。
考生于每次考试前3天,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完成答题并提交后,系统自动显示本次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六、其他
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王萍萍,联系电话:66778557。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说明》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