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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养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27 浏览次数:

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8 号)有关规定,为做好 2023年上半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高等教育学》、科目二《高等教育心理学》和科目三《综合》(包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大学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等),每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均为50分钟,每个科目包括70个单选题(每题1分)、20个多选题(每题1.5分)。科目三考试时间为70分钟,包括80个单选题(每题0.5分)、30个多选题(每题1.5分)和30个判断题(每题0.5分)。

(二)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试方式为机考,共组织2次考试。

第一次考试时间为4月1日—2日,设置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5个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点

考试时间

山东师范大学

4月1日—2日

曲阜师范大学

4月1日

烟台大学

4月1日—2日

潍坊学院

4月1日—2日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4月1日—2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为4月22日—23日,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设置考点。

第一次考试和第二次考试的考点,学校不作统一要求。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具体详见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的说明》。有科目不合格者可参加第二次考试。两次考试结束仍有科目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及所有科目考试。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免试条件和所需佐证材料,因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规范、相关信息有误或不符合免试条件等情况而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申请

考生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习有关课程,完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的方可报名。于3月14日—20日登录提交考试申请,未提交考试申请的考生,无法进行考试报名。其中,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报名与网上缴费

通过高校审核的考生登录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和网上缴费,第一次、第二次考试报名缴费时间分别为3月14日—22日、4月11日—14日。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每次考试前3天,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结果。

考生在完成答题并提交后,系统即自动显示本次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六、其他

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王萍萍,联系电话:66778557。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的说明》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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