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74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6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现将经我院评审通过的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李师鹏、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秦元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院人事处反映。
公示期限:2014年5月29日—6月4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电话:86401251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