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保障下学期教学、科研、办公工作的正常开展,搞好我院2015年暑假期间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各部门要利用暑假集中维修教学、科研、办公等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
1、各部门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集中检查一次本部门教学、科研、办公、服务所用的仪器设备的情况,做好维修项目统计和维修计划。
2、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维修,使用部门登记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的具体信息(登记表附后),请于7月1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
3、已出保修期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维修;如果部门自行维修有困难,可联系设备科,由设备科协助联系维修厂商或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报修部门支付。
4、公共设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维修并支出维修费用。各单位登记需要维修的公共设备的具体信息(登记表附后),请于7月1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报修的仪器设备汇总分类后,将分别联系专业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维修时间安排后,设备科将提前一天通知维修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协助维修的人员,约定开门时间。上门维修时,请各部门安排专人协助维修工作。
报修起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7月10日
设备科电话:66778306
联系人:初雪、周家发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附表:仪器设备维修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6月25日
附表:仪器设备维修登记表
分院系(盖章)维修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资产编号 |
设备名称、型号 |
故障现象 |
存放地点 |
使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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